壓力表檢定規程
外觀檢查:目測其外形、標志、讀書部分、表盤內容應符合檢定規程中的要求,并在“壓力表檢定記錄"上記錄檢查結果。
零位檢查:目測對帶有和沒有止銷的壓力表均符合檢定規程中的要求并在“壓力表檢定記錄"上記錄檢查結果。
示值誤差、回程誤差和輕敲移位的檢定:
檢定時。逐漸平穩的升壓(或降壓)。至標準表指針準相應分度線時讀取被檢表的示值。然后輕敲被檢表表殼,再讀數,記錄輕敲后,示值和輕敲移位,當示值達到測量上限后,關閉被檢表供壓閥,切斷壓力源,耐壓3min,觀察壓力表耐壓情況,并記錄。然后按原檢定點平穩地降壓倒序回檢。
示值誤差、回程誤差以及輕敲位移和指針偏轉平穩行軍應符合檢定規程第三條的要求。
若被檢表是壓力真空表,對真空部分進行檢定:被檢表和標準真空表安裝在中空校驗器上檢定,應符合檢定規程要求,并記錄結果。
若被檢表是特殊壓力表,要進行附加檢定:對氧氣壓力表的無油脂檢查、帶檢驗指針壓力表的檢驗指針的檢查、雙針壓力表雙針影響的檢查以及電接點壓力表絕緣電阻和設定點的檢定,均要執行檢定規程要求并記錄。
檢查結果符合規程技術要求,為檢定合格,填寫計量合格標簽,粘貼在被檢表盤玻璃內側,安裝完畢后打上鉛封。
檢定結果不符合規程技術要求的被檢表,要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反復的調整、修理和檢定。直至達到最佳狀態。
修理后的被檢表應重復執行檢定程序。
對損壞嚴重,確實無法修復的,應填寫“計量器具報廢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給予報廢,被檢表粘貼“禁用"標簽。